作为文化部所属的全国性雕塑艺术、学术团体,中国雕塑学会的业务范围涵括了雕塑专业的各个领域。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雕塑艺术创作
组织和指导雕塑家进行雕塑艺术创作是中国雕塑学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具体内容包括:
1. 国家和各地区重大题材雕塑作品的创作;
2. 城市雕塑的设计制作;
3. 城市环境的总体设计、策划和公共艺术项目的设计、策划、实施;
4. 宗教题材雕塑作品的创作;
5. 支持、鼓励和引导雕塑家在雕塑艺术领域内进行探索和创新。
二、 雕塑理论研究
在美术的各个门类中,雕塑艺术的理论研究相对薄弱。中国雕塑学会是雕塑专业的学术团体,加强雕塑艺术的理论研究,用先进的理论引领雕塑艺术不断创新、发展,以促进雕塑事业的前进也是学会的主要任务之一。理论研究包括如下方面:
1. 组织理论工作者和雕塑家对我国丰富的雕塑艺术传统进行挖掘、整理、学习、研究;
2. 组织对我国和世界雕塑艺术发展历史的研究;
3. 组织对现代雕塑和雕塑艺术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
4. 关注国际雕塑界的最新动态,学习和借鉴国外雕塑的研究、创作成果;
5. 组织各地雕塑家和理论工作者开展不定期学术和创作交流、研讨活动;
6. 组织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小型学术活动。
三、 雕塑业务培训
宣传雕塑艺术、普及雕塑知识、培养雕塑新人、发现雕塑人才是中国雕塑学会的主要职责之一。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
1. 以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高级雕塑艺术人才为主要目的,与国内各大雕塑院系合作,聘请国内外优秀师资对雕塑专业毕业的青年雕塑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的艺术、技术教授、训练;
2. 针对民间雕塑艺人和业余雕塑艺术爱好者举办相应的培训班,传授专业技艺,提高艺术水平,并从中发现可造之才;
3. 针对广大受众,举办雕塑讲座,介绍雕塑艺术、雕塑历史、雕塑作品和雕塑家,以起到宣传雕塑、普及雕塑的作用。
四、 雕塑专业展览
举办雕塑专业展览是中国雕塑学会的主要工作之一,通过展览可以扩大影响,推出精品,提升品位,实现交流。学会举办展览的方式、形式和内容主要有:
1. 学会的品牌大展。这是完全由中国雕塑学会自己策划、自己组稿、自己主办,只限学会会员参加的展览,为双年展,即每两年举办一次。展出作品均为两年内学会会员创作的精品和上乘之作。展览期间将评选出“中国雕塑学会大奖”各奖项的得主。展览名称为“中国雕塑大展”。
2. 和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的展览。这类展览一般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参展作品以彰显地域文化为主,要与本地区的自然、人文环境相结合。参展对象可以只是国内雕塑家,也可同时邀请国外知名雕塑家参与。若有国外雕塑家参与,展览的性质就成为国际展览了。
3. 与艺术机构合作举办的跨地区展览。这类展览同样有一个明确的主题,但一般不局限于地域文化范畴,而往往以某一事件、某一文化现象、某一前瞻性研究成果和某种文化诉求等等为主要依据和线索。对参展人员和作品的要求也相对宽泛(以不降低艺术质量为前提)。
4. 各种形式的专题展览。这类展览一般有特定的语境和特定的参展对象,规模大多较小。
5. 其他展览。除上述几种展览外,还有为某人举办个展,为某次公共艺术设计、策划举办选拔展,为支持某地区雕塑事业而为其举办的展览冠名等等。
五、 雕塑书刊编辑
作为一个全国性的雕塑艺术、学术团体,应当有自己的出版物,学会的书刊编辑工作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编辑出版学会会刊。会刊是学会的喉舌和窗口;是宣传学会的办会方针、学术态度、艺术方向和表达广大会员心声的阵地;是报道和交流国内外的最新雕塑信息的平台;是开阔我们视野,活跃我们思维,促进我们工作的良师益友。因此,做好学会会刊的编辑出版工作十分重要,是学会书刊编辑工作中的首要工作。
2. 编辑出版各类专刊。凡学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学术、艺术活动,都要编辑出版专刊。
3. 编辑出版专业著作。学会要组织相关专家策划、撰写、编辑、出版一些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专业著作。
4. 编辑出版个人专著。学会支持、鼓励和帮助雕塑家、理论家出版个人专著,包括论文集、作品集、采风集等。
六、 与国际雕塑机构交流、合作
作为国家级雕塑艺术、学术组织,与国际同行开展交流、合作是其责无旁贷的文化使命。
1. 争取尽可能多的与世界各国的雕塑机构建立联系,互通信息,交流技艺;
2. 组织雕塑家赴国外考察、学习,参加国外的雕塑创作活动,举办作品展览等;
3. 邀请国外知名雕塑家担任中国雕塑学会的顾问;
4. 策划、组织国外优秀雕塑作品到国内巡展,邀请国外优秀雕塑家到国内举办讲座,进行艺术、学术交流;
5. 与国外雕塑机构合作举办艺术、学术活动。
七、 雕塑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分为两方面,一是针对会员,二是针对社会。
1. 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① 学会有义务为广大会员提供本会各类活动的信息,提供国内外雕塑领域的相关信息:
② 学会随时接受会员就学会建设、机构设置、理事会工作情况、开展艺术学术活动情况等相关问题的咨询,并竭诚为会员提供服务。
2. 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① 为社会提供雕塑建设、作品展览和各类相关雕塑活动的信息,并提出指导性咨询意见;
② 为各地区拟建立的雕塑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必要时可提供策划方案等具体帮助;
③ 接受普通受众关于雕塑专业方面问题的咨询,并视情况提供相应服务;
④ 对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八、 对雕塑工作者的法律援助
依法维护雕塑家、理论家及其他雕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学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学会聘请知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处理相关维权问题。
1. 为会员提供涉及名誉侵权、作品侵权和各种权益纠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 为非会员的雕塑工作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3. 在与政府或其他机构、单位、组织合作举办活动时,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保护参加活动的雕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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